根据加州劳动法,要证明遭到报复,员工必须证明其受保护的行为与雇主采取的不利行动之间存在明确联系。虽然报复行为可能很微妙,但有一些关键要素和证据类型有助于支持成功索赔。
证明报复的必要因素
加州法院通常需要证明以下三个要素才能成立报复索赔:
- 受保护的活动: 员工从事受法律保护的活动,例如举报骚扰、提出工资索赔或请求合理的住宿。
- 不利就业行为: 雇主对雇员采取负面行动,例如解雇、降职、减少工作时间或对工作条件进行不利改变。
- 因果关系: 受保护的活动与雇主的不利行动之间存在联系。
有帮助的证据类型
- 定时: 不利行动越接近受保护的活动,报复的推断就越强烈。
- 直接证据: 显示主管对受保护活动怀有敌意的电子邮件、短信或声明。
- 业绩历史: 报复之前的积极绩效评估或晋升可以帮助表明不利行动是不合理的。
- 违反政策: 有证据表明您的雇主偏离了标准程序或对您采取了与担任类似职务的其他人不同的待遇。
- 证人证言: 可以证明您在受保护活动后所受到的待遇的同事或经理。
哪些行为不属于报复?
并非所有工作中的负面经历都构成报复。要符合报复条件,负面行为必须严重到足以影响您的工作或职业。轻微的怠慢、不愉快的互动或与受保护活动无关的孤立纪律处分通常不符合法律标准。
如果你怀疑遭到报复该怎么办
- 详细记录对话、行动和治疗的变化。
- 收集绩效评估、电子邮件或纪律通知等文件。
- 向内部报告你的担忧,例如向人力资源部报告。
- 向加州民权部门或适当的州机构提出投诉。
- 咨询就业律师来评估您的合法选择。
联系加利福尼亚州的报复律师
如果您因在工作中维护自己的权利而受到惩罚,您可能有正当理由提出报复索赔。在加州劳动法就业律师集团,我们专门保护员工权利。请联系我们进行免费咨询。我们以应急为基础工作——除非我们赢得您的案件,否则不收取任何法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