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员工在上班前、下班后或无薪休息期间加班,违反了加州劳动法。雇主必须为员工“遭受或被允许工作”的所有时间支付工资,即使他们没有正式批准。如果你被要求无薪工作,一定要采取措施保护你的权利,并让你的雇主承担责任。
你可以采取的措施
- 记录一切: 详细记录你的工作时间,即使那些没有反映在你的正式考勤卡上的时间也是如此。使用笔记本、电子表格或应用程序记录开始/结束时间、执行的任务和日期。
- 保存通讯: 保留主管或经理要求您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电子邮件、短信或消息。
- 与您的雇主交谈: 如果你觉得这样做是安全的,请向你的雇主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这个问题。解释你没有得到所有工作时间的报酬,并要求纠正这种情况。
- 提出投诉: 如果您的雇主不解决该问题,您可以向加州劳工专员办公室提出工资索赔。
- 咨询就业律师: 律师可以帮助您确定您的权利是否受到侵犯,并协助提起诉讼以追回未付的工资和罚款。
加州法律规定的法律保护
加州劳动法规定,非豁免员工必须按工作小时数获得报酬,包括加班费(如适用)。雇主不得对提出工资问题的员工进行报复。如果您因维护自己的权利而被解雇、降职或受到其他惩罚,除了工资索赔外,您还可以提出报复索赔。
联系律师寻求帮助
如果您的雇主要求或允许您加班,加州劳动法就业律师团可以为您提供帮助。我们提供免费咨询,并且只有在您胜诉时才会获得报酬。立即联系我们,保护您的权利并让您的雇主对工资违规行为负责。